摘要
死刑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依法对死刑执行活动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执行过程和结果合法正当。检察监督的范围涵盖死刑执行的整个过程:包括行刑前监督、临场监督和行刑后监督;既有对判决裁定、执行对象、法定事由等实体性监督,也包含对执行时间、场所、方法、程序、死刑停止、确认死亡等程序性监督。我国死刑执行的法定监督机关是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作为监督主体介入死刑执行,其目的是监督法院公正行使死刑执行权,依法保障死刑犯的合法权利。
出处
《新华月报》
2019年第8期76-80,共5页
Xinhua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