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9月1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因涉案房屋为经济适用房(以下简称“经适房”),判决结果是确认租赁合同无效,并另以决定书的形式收缴租金收益,从而引发媒体的关注。一时间以"沪法院首次以民事制裁喊停经适房出租,收缴租金"为标题的文章迅速被各大媒体转载报道。笔者作为出租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参与了案件处理的全部流程,现就案件处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与办案心得记述如下。
出处
《科学生活》
2019年第4期21-2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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