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以来,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部署.全国各地陆续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或整省份整建制推进铺开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清产核资”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目前,各地正在根据中央确定的三年时间期限,全力开展清产核资工作。随着这项基础性工作的开展,原来多数处于沉寂状态下的债权债务、资产毁损与报废、未提折旧、未推销折耗等实际影响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清査核实结果的各类财务核销事项,正在逐步大量地被清理统计出来。
出处
《中国农业会计》
2019年第1期44-47,共4页
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