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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的意义探析

Exploration and Analysis in Function of Registration of Legal Entity in Venue for Religious Activ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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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宗教事务局与民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2019年4月1日正式施行。民政部为落实《通知》中第6条的相关规定,于同年2月22日颁布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证书印制及征订工作的通知》,其使《通知》更具可操作性。
作者 李凌旭 Li Lingxu
机构地区 海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音》 2019年第3期11-13,共3页 The Voice of Dhar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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