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立法历程及现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1年通过、经2012年修改形成的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第五章“司法保护”中规定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相关要求,共有10条相关法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并且规定了讯问、审判未成年人时法定代理人在场、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关押、未成年人隐私保护和平等对待不受歧视等具体规定。
出处
《青海检察》
2019年第1期57-63,共7页
Qinghai’s Procura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