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媒介融合作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整合内容、技术及受众等资源为电视节目发展带来新的可能、拓宽电视节目传播渠道的同时,也为电视节目的版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重视电视节目的版权保护,是媒介融合背景下传统媒体发展大课题中的应有之义。在《中国好声音》信息网络传播案中,腾讯公司依法享有《中国好声音》第三季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但暴风公司在其运营平台上盗播该节目,严重侵害了腾讯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本文以《中国好声音》信息网络传播案为例,探讨融媒时代电视节目的版权保护困境及应对之策。
出处
《青年记者》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1期96-97,共2页
Youth Journa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