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1月1日,因在经营活动中涉嫌传销和虚假广告,权健公司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虚假广告问题再次引发全社会的强烈关注。其实,这只是最新、影响最大的案例而已。2018年12月,国家广电总局通报了延边卫视播出的广告涉嫌夸张夸大宣传。2018年4月和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共50起“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其中虚假或夸大宣传的达25起,占总数的50%。虚假广告早已有之,被称为新闻传播业的“四大公害”之一,但当前如此集中、大规模地出现,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和思考。海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和做法也许可供我们参考。
出处
《青年记者》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1期97-98,共2页
Youth Journa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