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央苏区形成了具有时代特色的司法体系,在司法体系建设初期和巩固发展时期都设置了不同的司法机关。中央苏区司法工作坚持公开审判、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和吸纳群众参与司法工作,保证了人民的民主权利,为司法机关提供了充足的动力支撑。有效巩固了苏维埃政权,体现新民主主义法制的特点。中央苏区司法体系是苏维埃政权下对于司法的有益尝试,我们从中积累和总结先进经验,这对改进和优化我国司法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世纪桥》
2019年第4期20-21,共2页
Bridge of Century
基金
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项目(JAS160545)
龙岩学院中央苏区研究院项目(LS2016011)
龙岩市社科联项目(2016YSKB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