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相关部门"多次检查均未发现问题"在事故通报和调查处理中被屡屡提及,有的甚至是检查组前脚刚走,被检查企业后脚就发生事故,检查未发现问题的相关人员尤其是职能部门的执法人员大都因此受到责任追究。在不少人看来,检查就应该发现问题,多次检查就应该发现更多问题。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来说,如果多次检查未发现问题进而导致事故发生,检查人员被追究责任也无可厚非。作为一名在一线从事执法工作十几年的安监老兵,想就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出处
《安全与健康》
2019年第2期40-43,共4页
Safety &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