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某司机在送货途中,因与老板赌气而将货车丟弃在高速公路最中间的行车道上,既没有幵启双闪灯,也没有摆放任何警示标志。仅过了10分钟,一辆小车因躲避不及追尾撞上货车。造成1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近日,某司机被法院判处重刑。也许有人会认为,某司机任意停车充其量也只是违反交通法规,应当给予扣分、罚款,怎么会构成犯罪?某司机确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出处
《中国道路运输》
2019年第4期37-37,共1页
China Road Trans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