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学校负责人需与学生同用餐新规4月1日起施行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3月19日,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公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提出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話经营场所。该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出处 《江淮》 2019年第3期51-51,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