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初的外蒙古"独立"是在当时国际国内错综复杂的政治背景下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脱离中国法统后的外蒙古博格多汗政权为了应对和处理在司法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原清朝在喀尔喀蒙古地区实施的"蒙古例"的基础上,敕令刑部、内务府、外务部、财政部、兵部五衙门,于1913—1918年间进行了一次变通法律改革,制定了《现行变通法律》,这是外蒙古转型时期的一部立法成果。立法技术上呈现出"保留"和"变通"的显著特点,足见其法律资源的不足。该法律内容涉及刑法、民法、内政与外交、宗教法规诸多领域,是学界了解外蒙古"独立"之初法制方面的珍稀法律文献。
出处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
2019年第1期85-90,共6页
Journal of Ancient Books Collation and Studi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钦定理藩院则例>文献学比较研究"(批准号:17ZDA208)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蒙古文传统法律典籍研究>"(批准号:13BFX02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