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农村低保制度自2007年7月1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后,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但作为其中最为重要一环——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监管,该问题始终未能得到合理有效的解决,农村低保实施现状与制度设计初衷偏差较大。文中从低保问题所呈现出的社会案例入手,再对低保制度的动态监管主体、逆向激励效应、低保资金来源单一以及动态监管难以进行实时跟踪等方面分别作出提问并提出解决对策,对我国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监管进行质疑与解答。
出处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第1期2-5,共4页
Journal of Changsha Social Work College
基金
2015国家社科项目《国家义务与社会协同:社会权保障研究》(项目编号15XFX021)
2017年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国家反贫困战略下的西部农村社会救助法律制度创新研究》(项目编号GS061602)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