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农业农村部批准10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158号公告,批准10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分别是大菱鲆鳗弧菌基因工程活疫苗(MVAV6203株)、头孢洛宁(2种)、头孢洛宁乳房注入剂(干乳期)(2种)、泰地罗新、泰地罗新注射液、银黄二陈合剂、柴黄口服液、碘甘油混合溶液。同时,发布泰地罗新最高残留限量(试行)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
出处 《中国饲料》 北大核心 2019年第9期3-3,共1页 China Feed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