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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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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省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开始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标准化建设。据介绍,“容缺受理”是指在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时,申请条件基本具备、申报材料基本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部分收件或查询共享材料仍需补齐补正的,如不影响竞争、公平原则,服务对象出具容缺承诺书后,行政审批窗口可先予以批前容缺受理,提前进行审查,待材料补齐补正后再发放相关许可证书。
出处 《工程质量》 2019年第5期26-26,共1页 Construction Qu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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