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地位的突显,现行的《海岛保护法》相关内容已无法满足当前生态文明发展的需要,本文结合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探析,对《海岛保护法》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方面的不足进行剖析,进而引出《海岛保护法》的修法要点。修订后的《海岛保护法》不仅要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需要,另一方面也要符合其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作者
刘贞文
段皎琳
Liu Zhenwen;Duan Jiaolin
出处
《海峡法学》
2019年第1期18-28,共11页
Cross-Strait Legal Science
基金
2018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海洋可持续发展与海岛振兴战略研究"(项目编号:18JZD059)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7年惠州学院"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研究课题"新时代推进内地与香港和澳门互利合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7017)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