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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骨干教师评选”看学校管理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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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不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了一个关于评选“区级骨干教师”的专项通知,分给我校的指标数远远多于往年的数量。对于一线教师而言,这是一个能体现教育教学水平的奖项,分量极重,在教师的职称晋升、评聘中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关键是本次评选的数额又这么多,评上的几率很大,所以老师们非常珍惜这次评选机会,私下里都积极准备着各种评选需要的材料,盼望能获得一个参选指标。但出乎老师们意料的是,学校突然改变了以往的推荐办法,“特事特办”制定了新的推荐办法,增设了新的“必备条件”,其中最为关键的是“推荐教师必须为现任班主任并担任班主任的年限满三年”。
出处 《师道(人文)》 2019年第5期9-1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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