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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革命初心 传承红色精神——以邹城为例谈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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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革命文物是革命文化和革命精神的物质载体,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英勇奋斗的雄壮历程的重要见证,也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力量源泉。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革命文物保护工作,先后出台和下发了《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 年)的意见》《关于加强革命文物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对革命保护利用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对革命文物的范畴进行了明确框定。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报送革命文物名录的通知》(文物政函〔2018〕1270 号),革命文物年代远溯鸦片战争,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彰显革命精神的实物遗存为主,从保存形态上可分为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和可移动革命文物。
出处 《人文天下》 2019年第6期55-59,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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