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良法在前,善治在后。提高立法质量不仅是立法工作的重要环节,更是实现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提高立法质量是实现良法善治的重要保证,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源动力。2018年9月14日,中共重庆市委第五次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陈敏尔对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了四个“新气象新作为”的要求,首当其冲的就是“在提高立法质量上有新气象新作为”。当前,地方立法数量逐年攀升,呈高速增长的趋势。另一方面,立法质量受重视程度却不充分,发展相对滞后,与新时代新要求存在一定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