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提出,国家越来越关注创新力量,股权激励作为企业主要的激励手段,当被激励对象行使权力,在一段时间内会造成股票、期权大量买卖交易,致使企业股票价格波动,影响企业业绩,进一步影响企业研发支出投入和创新能力。文章通过研究发现,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限制性股权激励相对于非限制性股权激励对研发支出费用化部分削弱作用更明显。根据研究结论,提出建立科研基金、建立投资人保护制度、竞争与合作并存、高管灵活制定企业政策等建议,引导上市公司开展研发,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出处
《商业会计》
2019年第8期39-42,共4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