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第708号,公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以下简称《应急条例》)。《应急条例》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之后,《应急条例》的颁布实施,其意义正如国家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闪淳昌所述:"(它)为应急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及全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支撑和法规遵循,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真正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出处
《上海安全生产》
2019年第4期59-61,共3页
Shanghai Occupational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