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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3年”,严惩高空抛物不再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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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24日,记者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开文书获悉,广州白云区一男子曾从8楼随意扔下煤气罐、铁锤等物品,被指控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3年。李某在广州白云区同德街横涪村一小区的801房,将煤气罐、铁锤、曲线锯等物随意扔向楼下,致停放在楼下的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轿车各1辆被砸坏。经鉴定,上述车辆修复共需要人民币7971元。
作者 郝冬梅
机构地区 江苏
出处 《社区》 2019年第12期4-4,共1页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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