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认罪案件与不认罪案件基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而确立了繁简不同的诉讼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需遵循正确的价值导向,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认罪案件倾向程序简化,不认罪案件力求程序完整。实践中需要以办案组织的构建、法律文书的简化、出庭模式的集约化、庭前会议的扩大化等为载体,实行“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从而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办”,提升办案质效。
作者
刘国媛
闻洲
Liu Guoyuan;Wen Zhou
出处
《人民检察》
2019年第7期27-30,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基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认罪和不认罪案件出庭公诉模式比较研究》(编号:GJ2018B1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