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集资诈骗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如何确定集资参与人的诉讼地位,进而在依法保障其诉讼权利的同时保证案件审理依法、有序、高效进行,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集资参与人并不是诉讼法上的规范概念,其诉讼地位与相应的诉讼权利仍有待研究与明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19年1月30日公布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图对此问题予以确定,但仅作了列举性规定,亦未提供区分的原则或标准。
出处
《人民检察》
2019年第7期59-61,共3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