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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书要录》研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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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书估》书成于天宝十三载(754)正月十八日,相较于张怀瓘《书断》属其晚期著作。^[1]在《书估》中张怀瓘认为"《乐毅》《黄庭》《画赞》《累表》《告誓》但得成篇即为国宝,不可计以字数。"这是最早的精品意识萌芽。^[2]且有"如大王草书字直一百,五字乃敌一行行书,三行行书乃敌一行真正。"句,将王羲之作品按书体分为三等。
作者 陈俊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艺术工作》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76-81,共6页 Art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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