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治理创新的提出意在突破传统的国家—市场二元治理格局,走出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线性区分逻辑,构建多元主体合作、协商式的水平治理模式。社会治理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必然有助于从根本上化解基层残联组织建构定位不确定问题与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挑战。基层残联作为直面残疾人群体的组织,应在政府、市场与社会合作共治的结构前提下挖掘自身优势,合理引入市场和社会机制,拓展资源渠道,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职能差异化定位,稳定残疾人服务队伍,促进残疾人社会组织发育,形成不同类型残疾人所需要的区域服务特色,更好发挥服务残疾人的作用。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230-236,共7页
Social Science Front
基金
吉林特色新型高校智库项目(吉教科字[2015]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