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分配正义原则视角下,贫困可以被视为社会参与的失败,即贫困者没能有效参与到经济社会生活当中,无法从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社会分配中获得有效收益。而诉诸"平等"的绝对价值,要求政府有责任为贫困者提供恰当的救济,以使贫困者有效且可及地获得实质性自由。具体而言,需要通过立足于必需品权利的"底线"和立足于矫正正义的"边界"的共同作用,使贫困者获得基本的道德能力、智力能力和体力能力,推动贫困者实现有效的社会参与和社会分配,摆脱困境,规避陷入贫困的风险。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237-246,共10页
Social Science Fr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