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构建和谐社会,公安机关需不断提升其执法公信力。警察执法公信力是公安机关及民警通过规范开展执法活动(行为)、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获得的社会公众对其执法过程及结果的接受、认可和支持,从而获得社会公众对警察执法的信服力和认同感的一种能力,其具有典型的主体间性、过程性、传导性和扩散性,受政府、社会大环境、公安机关自身、人民群众心理认知的影响。提升警察执法公信力,需要各要素系统考虑,通过感性层面上多元主体相互承认的法权,理性认知层面上的公共行动来构建合作的警务共同体,进而实现警察执法公信力的提高。
出处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2019年第2期61-67,共7页
Journal of Criminal Investigation Police University of China
基金
2018年江苏省公安厅理论及软科学研究项目(编号:2018LX010)
2018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编号:2018SJA0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