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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让破坏生态环境的成本提高为损害生态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划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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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海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和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从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戴上“紧箍”,为公众环境权益提供坚实保障。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森林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以及损害导致的生态系统功能退化。《方案》提出了海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力争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作者 小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海南人大》 2019年第2期12-1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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