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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病假遭遇辞退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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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我就晚回来3天,还补交了病假条,可公司说,这假条不符合要求因此给我记了旷工,把我辞退了。”31岁的刘某一直在北京打工,2017年初被一家经贸公司聘用,当时公司跟她签了两年劳动合同,到2019年12月期满。刘某一脸委屈:“按照单位的要求,春节后需要在2月14日上班报到,而我今年回老家过年时发烧,父母带我到村里的卫生站看病,医生开了一周病休证明。我身体稍微好些就回京上班了,晚回来3天。”
作者 李德勇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劳动保障世界》 2019年第13期63-6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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