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对涉外遗嘱继承公证的受理范围,主要体现在现行《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以及司法部相关复函的具体条文中。涉外遗嘱继承公证中法律冲突的具体表现包括遗嘱能力的法律冲突、遗嘱内容的法律冲突、遗嘱形式的法律冲突等。关于这些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主要分为国际冲突规范和国内冲突规范这两种间接调整方法。在我国涉外遗嘱继承公证中法律适用的确定方法方面,要重点注意涉外遗嘱有效与否的认定、立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的界定、不动产遗嘱继承并不必然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外国法的查明途径。
出处
《厦门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9年第2期35-41,共7页
Journal of Xiamen Radio & Television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