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农村经济经营主体(如小农户、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融资问题的探讨中,经常被提及的是缺乏必要的抵押担保品,这个“缺乏”具体是指缺乏银行认可的抵押担保品。需求方有的是农地经营权,但银行并不认可将此作为抵押担保品,这是此问题的症结所在。近期一些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创新实践探索表明,反担保设计能够有效解决“农村经济经营主体缺乏银行认可的抵押担保品”难题,将过去银行不认可的抵押担保品转化为“银行认可”的抵押担保品。
出处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9年第5期44-44,共1页
China Farmers’ Cooperatives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成员主导型金融组织治理研究"(项目批准号:7147322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环境嵌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及其优化研究"(项目批准号:14CJY042)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有效运行模式研究"(项目批准号:17CGL031)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