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层社会的有序治理是夯实治理基础,推进新时代治理现代化稳步发展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乡村出现的"空心化"、人才流失、治理失序等问题,已经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更加充分和平衡发展的"拦路虎"。当前,围绕基层司法治理的实效性,梳理"枫桥经验"中蕴含的"无讼""自治"以及"实体正义导向"等本土文化传统,实行以人才"供给侧"改革为核心的乡村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基层法治的治理路径,统筹培育多元主体共治的现代法治格局,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必由之路,更是弘扬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应有之义。
出处
《理论导刊》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82-87,共6页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
基金
2018年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委托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