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有利于转变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重塑政府职能、理清政府职能边界,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最重要的行动者是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社会组织管理者与服务对象。三者在不同阶段拥有不同利益结构,在利益冲突与聚合中推动实践发展。但是官僚制体制与现实矛盾日益激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出现了行为者行动异化现象: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不为公益用权;社会组织管理者行为逐利性;监管方与被监管方形成利益共谋。这就要求政府在制度设计上强调制度建设与道德建设相结合,同时加强合作型组织建设;社会组织扎根社区,实现“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合一,以适应当前高度复杂性与不确定性现实需要。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39-148,共10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