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执法权的规范运作离不开对行政执法的内部规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为行政执法的一种内部规控制度,通过内部分权和程序设计,将作为内控核心主体的法制机构确立为一个独立的程序主体,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核进行审核,避免错案出门的同时,助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这一制度的设计应遵循制衡原则、权责一致原则和重要性原则,从主体、职能配置、程序及责任等方面进行基础性考虑。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55-163,共9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