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现实主义是对法律形式主义的反叛,认为法律是实现社会目标的工具,法律须根据它所达成的后果来判断,而不是根据它的内部结构来判断。法律现实主义为疑难案件提供了一种"后果取向"裁判范式,一种裁判的"宏大风格"。后果取向裁判中包含着三段论,包含了合法性及理性检验。我国司法应该改变对"后果取向"思维的不足为外人道的刻意掩饰及僵化攀附形式主义的样态,这种含蓄与僵化既不利于对形式主义的维护,也不利于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人工智能时代的大数据有利于"后果取向"裁判突破"思想的大体方向"成为一种易操作的面向,有利于规制"后果取向"的潜在风险,有望成为疑难案件"后果取向"裁判范式的最终归依。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01-106,共6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