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农村,养老资源极度缺乏,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就更显得任重而道远。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离不开各养老主体的参与,作为农村社区潜在构建主体,家庭、政府、社会企业、公益组织、医疗机构在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初期扮演的角色,如何承担责任及他们之间的关系等方面的内容,必须在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构建中得以澄清,方能推动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更好地发展。
出处
《新西部》
2019年第13期68-70,共3页
基金
南充市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项目:社会工作介入精准扶贫风险防控研究(NC2017C016)
川北医学院科研发展计划重点项目:医务社会工作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应用研究(CBY17-B-ZD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