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校教育中音乐课程担负着培养学生音乐素养、审美体验、开启智慧、陶冶情操等各项重任,通过挖掘音乐作品中的人文内涵引领学生养成良好的人文品格是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最终目标。2017年由教育部出台的普通高中音乐学科课程标准第一次提出音乐学科核心素养,主要包括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三个方面。在素质教育环境下,如何直接获得教育质量评价结果是一个难题。音乐核心素养下的学业质量评价,不单纯指学生的学习成绩,还包括学生学习过程中所获得的学习能力、学习策略和学习情感,科学合理的学业质量评价体系不仅是对教师教学能力的及时肯定,也是对学生学习结果的客观评价。
出处
《北方音乐》
2019年第6期167-167,170,共2页
Journal of the Northern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