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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预售商品房拒不缴税的不构成逃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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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基本案情2012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镇政府签订房地产开发协议,合同约定镇政府将甲村一块土地给开发商,手续事后补办。在仅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开发商就擅自开工建设高层住宅,其中四栋楼已经封顶。2013年至2016年,开发商在手续不全情况下违法向社会公开出售商品房100套、收房款5000余万元。
作者 王志凯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9年第8期51-54,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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