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成分标注不实是指产品的成分标签与实际检测的成分不相符合。该行为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情节严重的已涉嫌犯罪。本文从案例出发,分析成分标注不实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成分标注不实已违反《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强制标准,应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是刑法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基本罪状表述,数额较大的应构成刑法上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其主观上无论是追求还是放任并非入罪关键,而对利害结果认识不足,对生产销售者应尽义务的缺位,才是本案发生的主要原因。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9年第8期62-64,共3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