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4年以来,A股市场实行竞价交易10%的涨跌幅限制,新股上市首日涨停限制为44%。2019年1月12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指出:"新股上市首日有44%涨停限制,但市场没有交易量,而没有交易量的价格是虚幻的、不准确的价格,且上市后最初几日都没有交易量,人为限制导致价格不合理。"3月1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科创板相关规定,提出上交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增发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作为成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创新的"试验田",提出取消新股涨跌幅的规定,称得上是一次大胆的尝试。本文将对涨跌幅限制的作用和取消的影响进行探讨。
出处
《全国流通经济》
2019年第8期118-119,共2页
China Circulation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