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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等11个城市将试点“无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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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筛选确定11 个城市作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分别为广东省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安徽省铜陵市、山东省威海市、重庆市(主城区)、浙江省绍兴市、海南省三亚市、河南省许昌市、江苏省徐州市、辽宁省盘锦市、青海省西宁市。
出处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 2019年第5期11-11,共1页 Construction Wall Innovation & Building Energy-Sa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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