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法行政评估是关于政府行政履职绩效的测量,是评价形式法治实施效果的主要途径,这有利于依法规范行政权力及运行。但是依法行政评估的缺陷是采用行政主导的目标评估模式,导致评估指标设计上重视法的形式方面,忽略法的实质方面。随着中国形式法治向实质法治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升级,法治行政评估成为法治建设测量的主要途径。基于价值的法治行政评估体现公共权力对公民权利的回应,在基本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下,有利于避免依法行政价值空洞化,制约依法行政经常性地发生“合法”侵犯公民权现象。法治行政评估突出法律保障公民权益的价值性,提升了行政评估结果的合法性,也能够发挥对依法行政的纠偏作用。
基金
2017年度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体系及运行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7240041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