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一起某医师伪造医学文书案的分析及探讨 被引量:1

Analysis and discussion on a case of a doctor’s forgery of medical documents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察、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本文通过对一起伪造医学文书,并被依法处罚的案件进行分析,总结办案过程、探讨经验,并对相关问题引发讨论。
作者 姚昱 姚佳 薛惠中 Yao Yu;Yao Jia;Xue Huizhong
出处 《中国卫生监督杂志》 2019年第1期72-75,共4页 Chinese Journal of Health Inspection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4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