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狱,不论是作为刑罚执行机关,或是作为刑罚执行场所,还是作为行刑工作的内外形态综合表现形式,都是客观存在的。把这个客观存在作为对象研究,就产生了监狱学。如何正确认识并确定监狱学的学术品性,这是监狱学存在的学术本体基础。监狱学的学术品性属于监狱学研究必须回答的基础理论问题之一,监狱学的一切事项都以监狱学的学术品性为核心而展开。
作者
王志亮
陈君武
Wang Zhiliang;Chen Junwu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19年第3期124-134,共11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