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的重要体现。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按照中央的精神,大同市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加强和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加强农村“三基”建设的重要抓手,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优化配置农业生产要素,培育农村经济新增长点,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社会和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7年印发了《大同市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实施方案》,全市选择了2个县,每个试点县选择不少于10个具备发展潜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了发展集体经济试点。两年来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