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机关一般不会直接采用审计证据,而是重新取证,这不仅带来司法工作效率低下,而且造成重复工作、资源浪费。基于此,本文对审计证据与法律证据存在的差异进行研究,首先分析了目前我国审计证据主要存在的问题,然后从取证标准不同、取证程序不同、证据的法律效力不同三个维度分析了审计证据与法律证据的差异,并从加强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审计证据的质量、完善审计证据相关法规三个方面给出了提高审计证据与法律证据衔接的措施。
出处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9年第10期78-79,90,共3页
Assets and Finances in Administration and Instit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