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规范"小微权力"是时代所需,也是乡村振兴战略中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河南省在基层权力运行监管方面展开了积极探索,形成了一些规范"小微权力"运行的新模式,推进了基层社会治理。但在实施"小微权力"规范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境,包括基层治理运行成本增加、"限权"与"高责"之下的村干部工作积极性调动、村监委会的工作定位及监督独立性、"小微权力"规范工作的宣传覆盖度以及村务公开的渠道单一与互联网运用缺乏等问题,这都需要给予重视以完善乡村治理。
出处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9年第2期57-61,共5页
Journal of Jiangsu Second Normal Universit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采煤沉陷区‘生态—经济—社会’多维关系演化规律及调控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4ZDB145)
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河南城中村回迁安置社区治理困境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16CSH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