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同法》第66条规定了合同履行中当事人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明确了其构成要件与法律效果,但该抗辩权在诉讼中应当如何行使,遵循怎样的程序规则,将会产生何种法律效果则尚属立法空白,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的裁判方式亦不尽相同。应当从当事人主张、法院的释明与审查、举证责任分配、判决的作出与执行等方面构建具体的诉讼程序。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第3期109-113,共5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