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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电商平台如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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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利用电商平台销售的食品被查出有毒、有害,因此造成平台损失时,经营者应承担哪些违约责任?本文试以具体案例展开分析。因在淘宝网开设的店铺中,通过他人代发货形式销售的苦瓜清脂系列、经典秀身系列减肥产品及神农风骨草产品被检测出含有毒、有害成分,本案被告罗某平、卢某英夫妇作为店铺注册经营者,于2017年6月30日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定其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作者 黄忻
机构地区 杭州互联网法院
出处 《市场监督管理》 2019年第10期66-67,共2页 MARKET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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